江北新区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后一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小编整理了江北新区**后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一.江北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
1、对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原则上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2、对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未获得过该类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且研发投入小于200万元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30万元奖励;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之间,或研发投入在200万元(含)至600万元之间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40万元奖励;
(3)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元(含),或研发投入大于600万元(含)的,结合省级奖励标准,共给予5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当年仍获得认定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
3、对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江北新区并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市外迁入高企,给予30万元奖励。结合市级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申报,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项目申报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涉及的认定条件
反映了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总体情况。
注意问题:
认定申请书一定要签字、盖公章。
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知识产权)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知识产权)。
涉及的认定条件:
1.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知识产权(30分)
3. 影响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转化(30分)
4.影响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研发投入占比等。
注意问题:
①知识产权要在规定的9类范围内;
②必须对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
③知识产权要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④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不能重复使用;
⑤避免知识产权时间过于集中。
四.参与制定标准情况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参与制定标准情况。
涉及的认定条件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知识产权得分其中的附加分(2分)。
五.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涉及的认定条件:
1.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影响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研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注意问题:
项目周期、验收签字、知识产权等时间的逻辑性。
六.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相关材料。
涉及的认定条件: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科技成果转化(30分)
注意问题:
销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的时间要在2019-2021年。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相关材料。
涉及的认定条件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注意问题:
要有自己公司的特色,避免模板化,制度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具体说明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涉及的认定条件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注意问题:
①发票、合同、生产批文、检测报告等资料视情况提供;
②特殊市场准入机制的企业需要提供认证、认可、资质证书等(如**器械、医药、饲料等行业)。
八.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涉及的认定条件: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注意问题:
①科技人员的名字和岗位一定要有,不需要再额外提供合同聘书、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
②职工人数和前面研发项目数量、组织管理水平等模块要有逻辑性,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
九.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
涉及的认定条件
1.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企业研发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注意问题:
①检查报告的清晰完整,包括内容和签字盖章等;
②防止会计准则制度、时间等逻辑性低级错误;
③研发费用归集要合理(折旧、人员人工费、直接投入等);
④研发费专审报告、财务年审报告、纳税申报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项涉及的研发费用不要差异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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